我们时常会发现有些发票的税率栏是带有“***”字样的,那么究竟是哪些发票才带有“***”呢?今天,小编就为您一次厘清!
No.1、销售免税货物或者劳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
案例:
问:企业2019年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0万元(属于向个人借款100万元,年息10%,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请问这笔财务费用-利息能否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需要纳税调增的利息费用=账载金额-税收金额=10万元-5万元=5万元
因此2019年度允许税前扣除
进入2020年,增值税扣税凭证实务又有了新的变化,下面小编就带你梳理梳理。
变化一:自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全面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要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
本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以下简称4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
岁末年初!财务人员正忙着对账结账,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自查税前扣除凭证,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准备。那么税前扣除凭证要注意些啥?往下看!
要点一、核实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取得
(一)企业已发生的支出,核实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取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那么,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年度汇算的方式呢?《公告》第六条明确了以下三种↓
项目一: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
买卖房屋是人生大事,缴税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你知道,其中的契税该如何计算呢?
一、征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
(一)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契税的征税对象
在境内发生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
豁免办理汇算,应理解为对符合条件的居民纳税人,免除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的义务。纳税人需要先通过计算,看自己是否满足免于汇缴的条件。也就是说,免于汇算清缴,并不代表纳税人在此之前不需要做任何准备。
1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对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的具体细节做了明确。首个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季即将到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梳理需要关注哪些事项呢?